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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城教育:高中学生不得随意转学!

2017-08-15 16:31:06    来源:0359房产网    点击:

摘要: 关于规范普通高中教育教学秩序等有关工作的通知运教基函[2017]198号 各县(市、区)教科(育)局、有关高中学校:为进一步规范普通高中办学行为,维护各高中正常教育教学秩

 关于规范普通高中教育教学秩序等有关工作的通知

运教基函[2017]198号

 

各县(市、区)教科(育)局、有关高中学校:

为进一步规范普通高中办学行为,维护各高中正常教育教学秩序,促进普通高中教育科学、内涵、协调、健康发展,现就规范普通高中教育教学秩序等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严格普通高中转学程序。依据《山西省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和《运城市中小学生学籍管理暂行规定》,学生在接受普通高中教育期间,不得随意转学。因家庭居住地跨省、市、县迁移(不含同城区内迁移)且户籍已迁入居住地,确需转学的,经转入、转出双方学校同意方可办理转学手续。为防止个别学校挖抢生源,一般情况下,高三年级不予转学,高一高二年级严格按规定程序办理。

 

二、严格高考报名资格审查。从拟参加2018年高考的考生起,普通高中学生参加高考必须在学籍所在学校报名。因个人原因在外借读、旁听的学生,高考报名时必须回原校报名。具有普通高中同等学力的社会青年参加高考报名时,依据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有关文件精神,必须由本人写出说明,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同意后方可报名。

 

三、严肃普通高中招生纪律。各普通高中学校要严格按照省教育厅下达的招生计划在市教育局统一领导下进行招生,严禁无计划招生、严禁擅自招生、严禁招生乱收费。特别是严禁学校与学生私下签订协议超计划招生,由此引发的学生高考报名、全省统一的学业水平考试、毕业证发放等一系列问题,由学生本人和相关学校承担。

 

四、加大对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市教育局近期将会同发改委物价部门对全市中小学特别是高中招生工作进行专项检查,对违规招生、违规乱挖优质生源等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并根据情节轻重,对学校和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给予约谈、通报批评、媒体曝光、削减招生计划、没收违规收费等处理,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教育发展大环境。

 

请各县(市、区)教科(育)局迅速将本通知精神传达到辖区内各高中学校,要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切实维护良好的高中教育教学秩序。从即日起,要重点对本县(市、区)高中招生情况进行严格管理与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纠正解决。

 

运城市教育局

2017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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