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楼盘
  • 二手房
  • 租房
  • 资讯
首页 >  资讯  > 独家推荐 > 民生

好消息!我市最低工资标准提高啦!

2017-12-17 15:44:18    来源:0359房产网    点击:

摘要:根据山西省相关规定,我市从10月1日起调整现行的最低工资标准。其中,我市盐湖区、河津市等一类地区月最低工资标准,将由1620元提高到1700元。

 timg.jpg

 

  12月15日,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根据山西省相关规定,我市从10月1日起调整现行的最低工资标准。其中,我市盐湖区、河津市等一类地区月最低工资标准,将由1620元提高到1700元。

 

  山西省结合经济社会发展、城镇居民消费水平提高的实际,并考虑社会保障和住房公积金等因素,省人民政府决定对现行最低工资标准进行调整。将现行月最低工资标准由一类1620元、二类1520元、三类1420元、四类1320元,依次调整为1700元、1600元、1500元、1400元。同时,相应提高小时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后,全日制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依次为一类9.8元、二类9.2元、三类8.6元、四类8.0元;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依次为一类18.5元、二类17.4元、三类16.3元、四类15.2元。

 

  最低工资标准,是剔除下列各项后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货币性工资:加班加点工资;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行车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

 

  另外,最低工资标准只是一个保障标准,不是分配标准,不能把最低工资标准作为单位工资的发放标准。如果劳动者发现自己的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可向“12333”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热线或当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也可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我市执行最低工资标准区域一类为盐湖区、河津市;二类为永济市;三类为临猗县、稷山县、绛县、新绛县、芮城县;四类为闻喜县、平陆县、垣曲县、夏县、万荣县。

 

新网站.jpg

声明:运城房产信息网转载的以上内容,不表明证实其描述,仅供读者参考,并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相关阅读
网友评论
已有条评论
请登录
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本站立场。

看房团

新闻排行

热门楼盘

服务条款 法律声明 意见反馈 免责声明 人才招聘 广告发布 联系我们 关于我们

客服电话:0359-6358800 客服QQ:1332059182

copyright ©2017 运城房产信息网版权所有

晋ICP备17004050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