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河新闻网讯(记者 周昱丽)12月19日,山西省工商管理局召开山西推进“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工作会,旨在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在更大范围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工作的意见》精神,对推进我省“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工作进行动员部署。
省工商局党组书记、局长董岩介绍,山西“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地区设在山西转型综改示范区、大同经济技术开发区、长治高新技术开发区、晋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山西转型综改示范区晋中开发区等5个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家经济技术开发区。试点改革的行政审批事项共97项,试点期限为2017年12月21日至2018年12月21日。
按照要求,山西省进行的“证照分离”改革就是复制上海浦东新区的成熟做法,结合山西实际,对山西省的97项行政审批事项共分了五大管理类型,具体包括取消审批;取消审批,改为备案;简化审批,实行告知承诺制;提高审批的透明度和可预期性;对涉及公共安全等特定活动,加强市场准入管理。从12月21日起,五个开发区内企业的有关审批就要按照新的办法来执行,各责任单位要提前准备,确保改革的具体措施到位,让企业来了就能按新制度办。
山西省副省长贺天才指出,推进“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工作是释放企业创新创业活力,改善营商环境,增强经济发展动力的有力举措。要求5个相关的市和开发区要合自身实际,切实制定好实施方案;明确责任分工,加强协同配合;落实监管责任,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强化技术保障,实现信息互联互通;创新改革举措,在“简政便民”上见实效;强化培训宣传,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我们要站在全局和战略的高度,把上海浦东新区的成功经验学习好、借鉴好,以试点工作为突破口,扎实做好各项改革工作,真正做到让企业和老百姓满意,全面打造‘六最’营商环境。”贺天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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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照分离”的本质是指除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态安全和公众健康等重大公共利益外,把营业执照与能分离的许可类的“证”都分离出去,并根据实际情况分别采取适当管理办法。即把原来的审批事项进行科学分类,减少审批事项和审批环节,提高审批效率。同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和信息互联互通。做到宽进严管,放而不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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